河南文化产业网讯:-各县(市、区)选派不少于100人,市直责任单位各选派1—2人,市属重点企业各选派2—3人
-选派干部专职开展为期2年的招商引资工作,在此期间职位及各项待遇不变
经济大开放,招商是抓手。近日,市委、市政府作出决定,启动千名优秀干部离岗招商行动。此举标志着我市扩大对外开放、推进招商引资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。
为进一步深化改革、扩大开放,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,市委、市政府将选派千名优秀干部离岗招商引资作为开展“三大”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,出台了《关于开展千名优秀干部离岗招商行动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对此次招商行动的人员选拔、待遇管理、落地项目、奖惩办法等作出了具体规定。千名优秀干部选拔对象为市委组织部备案的县(处)级后备干部;县(市、区)委组织部备案的乡(科)级后备干部;具有一定招商引资经验的干部;其他优秀年轻干部。原则上,各县(市、区)选派不少于100人,市直招商引资责任单位各选派1—2人,市属重点企业各选派2—3人。选派干部与原工作岗位脱钩,专职开展为期2年的招商引资工作,在此期间职位及各项待遇不变。各单位负责对离岗招商人员的具体管理,招商部门负责对离岗招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,同级组织部门对离岗招商人员实行备案管理。招商项目主要指工业、现代农业、服务业项目(房地产项目除外)。《意见》强调:今后对干部的提拔使用,要坚持把招商引资经历作为重要条件之一,对积极参与离岗招商工作、业绩突出的干部,按照《干部任用条例》,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、破格提拔重用、及时提拔重用;对工作不积极、不负责、效果不明显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,情节严重的采取必要的组织处理措施。
据悉,千名优秀干部离岗招商行动于7月中旬完成确定人员、组织培训工作,7月下旬所有离岗招商人员将到达招商引资一线开展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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